-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089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5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8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晋江市域(2025年度第一批)后德线等321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核准的函》(泉电函〔2025〕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增强泉州晋江电网供电能力,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复意见,同意建设晋江市域(2025年度第一批)后德线等321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代码:2504-350500-04-01-719493)。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晋江市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晋江市域(2025年度第一批)后德线等321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主要建设在晋江地区各街道、乡镇。具体按照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意见实施(晋自然资函〔2025〕223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总规模为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469.16公里,配变容量164.02兆伏安,开闭所2座,环网柜266座。
四、项目总投资为10356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晋江市域(2025年度第一批)后德线等321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的复函》(晋自然资函〔2025〕223号);
2.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泉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3.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对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国网晋江市供电公司、国网石狮市供电公司等2025年第一批次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建设重大决策社会稳定评估事项>进行备案的复函》(泉稳评备〔2025〕009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根据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意见完善相关手续,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晋江市域(2025年度第一批)后德线等321个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明细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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