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3-00204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3〕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5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福建省泉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建议书的函》(泉应急函〔2023〕9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泉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项目代码:2312-350500-04-03-486473)。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及泉州下辖行政区。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泉州市级配备三维激光扫描仪、后勤保障车、大流量排水抢险车等类型装备,配备装备总数量为79台套。
泉州市11个区县配备舷外机、红外热成像仪、正压空气呼吸器等类型装备,配备装备总数量为10872台套。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匡算17267.93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外,其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1.请项目单位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规范开展设备采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的基本信息。
2.请据此复函,抓紧办理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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