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030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6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小型低值可回收物初步分选中转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5-03-26 15:18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泉州市小型低值可回收物初步分选中转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泉城管函〔2025〕5号)收悉。为完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的有效衔接,助力泉州市“无废城市”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泉州市小型低值可回收物初步分选中转中心开展前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小型低值可回收物初步分选中转中心(项目编码:2503-350500-04-01-880287)。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北峰环卫基地。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拟建设一座小型低值可回收物初步分选中转中心,总用地面积约9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50平方米;低值可回收物分拣规模为10吨/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低值可回收物初步分选中转中心厂房、消防水池、泵房以及分拣工艺设备采购安装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099.32万元,资金来源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六、相关要求:

      请据此复函,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稳评、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按基建程序报批。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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