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098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6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31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江滨北路(黄龙大桥-丰州段)、307省道丰州段道路绿化灾后补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繁荣北峰片区,打造我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滨北路(黄龙大桥-丰州段)、307省道丰州段道路绿化灾后补植工程(项目代码:2507-350500-04-01-704215)。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滨北路(黄龙大桥-丰州段)、307省道丰州段。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江滨北路(黄龙大桥-丰州段)、307省道丰州段道路绿化灾后补植工程项目,绿化面积约27000平方米,主要对该路段边分带、人行道树池及渠化岛、路侧绿地进行全面梳理及绿化景观提升,种植具有色彩变化的植物增添道路绿化景观。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675万元以内,
资金来源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泉发改〔2025〕 165 号)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六、相关要求:
1.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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