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110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7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4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安溪县虎邱镇洪恩岩水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安发改〔2025〕10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24年4月26日以泉发改审〔2024〕28号文批复安溪县虎邱镇洪恩岩水库项目(项目代码:2404-350500-04-01-818942)可行性研究报告,因坝轴线优化调整及连接道路的用地核减,造成库区用地预审部分边线发生改变,经修正,项目用地面积发生变化,现申请变更。经研究,同意变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变更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优化坝轴线布置,原总库容120.1万立方米、坝顶总长200.17米调整为总库容120.65万立方米、坝顶总长201.51米。
2.批准项目相关文件。项目选址红线在原红线范围内调整坝轴线并核减上坝道路,项目用地面积由132995.75平方米变更为127720.81平方米。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24202400019号)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242025XS0033515号)。
二、其他事项
项目其他事项仍按泉发改审〔2024〕28号文执行。请你单位按照此次变更内容,衔接做好相关手续变更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3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