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122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6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滨海公园海韵广场文化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5-09-26 11:07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滨海公园海韵广场文化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收悉。为完善广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周边生态与人居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滨海公园海韵广场文化提升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滨海公园海韵广场文化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509-350500-04-01-364026)。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组团片区滨海公园内海韵广场(东与滨海公园足球场毗邻,西与晋江市第二体育中心隔海相望,北与丰海路接壤,南与泉州湾相邻)。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公园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05.57平方米,核心建设内容包括:海韵广场增设30米长手印墙廊架2座、广场及周边照明改造、地面铺装改造约3300平方米、增设可遮风避雨的休闲坐凳及周边绿化整治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500万元,资金来源按《泉州市中心市区城建总指挥部2025年第15次调度会纪要》(〔2025〕24号)要求筹措解决。

      六、相关要求:

      请据此复函,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稳评、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按基建程序报批。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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