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122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6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滨海公园海韵广场文化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收悉。为完善广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周边生态与人居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滨海公园海韵广场文化提升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滨海公园海韵广场文化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509-350500-04-01-364026)。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组团片区滨海公园内海韵广场(东与滨海公园足球场毗邻,西与晋江市第二体育中心隔海相望,北与丰海路接壤,南与泉州湾相邻)。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公园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05.57平方米,核心建设内容包括:海韵广场增设30米长手印墙廊架2座、广场及周边照明改造、地面铺装改造约3300平方米、增设可遮风避雨的休闲坐凳及周边绿化整治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500万元,资金来源按《泉州市中心市区城建总指挥部2025年第15次调度会纪要》(〔2025〕24号)要求筹措解决。
六、相关要求:
请据此复函,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稳评、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按基建程序报批。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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