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131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9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5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春县圳尾水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5-10-15 11:05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圳尾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发改〔2025〕7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对永春县圳尾水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已列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复函》(闽发改农业〔2009〕133号)及《永春县东岳溪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永政文〔2025〕24号)。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提高桃城镇供水保证率,有效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后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不足的矛盾,提高下游乡村居的防洪能力,减轻下游城镇防洪排涝的压力,保证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县圳尾水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504-350500-04-01-814118)。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桃城镇卧龙社区。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留安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永春县圳尾水库工程主要由拦河坝、溢流堰、取水系统等建筑物组成。水库的总库容为122.89万m3,工程规模为小(1)型水库,拟定拦水大坝坝型为混凝土堆石重力坝,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水库大坝防洪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校核洪水设计标准为200年一遇洪水。最大坝长182米,最大坝高52.7米,坝顶宽5.0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207.06 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六、项目建设期限:30个月。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永春县桃城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八、招标内容:项目单位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相关要求:

      1.请你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2.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3.如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申请,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4.项目实施过程中请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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