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143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10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7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泉州市(南片区)燃气管网及户内安全设施安装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为贯彻民生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泉州市(南片区)燃气管网及户内安全设施安装更新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南片区)燃气管网及户内安全设施安装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10-350500-04-01-875606)。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南安市、晋江市、石狮市。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城市燃气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庭院管道改造:管网评估123.75公里,庭院埋地PE管道0.63公里,出入土管370根,更换老旧调压设施36处;(2)立盘管、引入管改造:老旧立管25.14公里,盘管2.76公里,引入管10136户;(3)庭院内数智化新增:调压器压力远传131台,管网哨兵182台,智能阀井监测终端57台;(4)户内设施改造:户内安全智能终端205503台,金属连接管320777根。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21723.1280万元。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不足资金由泉州市城市燃气中心统筹解决。
六、相关要求:
请据此复函,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稳评、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按基建程序报批。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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