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0800-2025-00145
- 备注/文号:泉发改审〔2025〕1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7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泉州市(中心城区)燃气管网及户内安全设施安装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为贯彻民生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泉州市(中心城区)燃气管网及户内安全设施安装更新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中心片区)燃气管网及户内安全设施安装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10-350500-04-01-648912)。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城市燃气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庭院管道改造:管网评估249.17公里,庭院埋地钢制管道5.82公里,出入土管510根,更换老旧调压设施3处;(2)立盘管、引入管改造:老旧立管101.206公里,盘管3.699公里,引入管30357户;(3)庭院内数智化新增:调压器压力远传1178台,管网哨兵797台,智能阀门井监测终端27个,新增4台庭院管网PPB级检测设备;(4)户内设施改造:户内安全智能终端212167台,金属连接管267431根。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25109.97万元。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不足资金由泉州市城市燃气中心统筹解决。
六、相关要求:
请据此复函,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稳评、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按基建程序报批。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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