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1-00178
    • 备注/文号:泉发改〔2021〕19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1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马甲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方案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1-07-21 17:42

    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调整泉州市马甲中学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方案的请示》(泉洛发改〔20214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以及《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委托公办高中住宿费收费管理权限的通知》(泉发改〔20202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对你局拟调定泉州市马甲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方案批复如下:

    12号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学期,3号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00/.学期。

    以上收费标准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原则,自2021年秋季入学高中新生开始执行。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7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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