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2-00115
- 备注/文号:泉发改函〔2022〕13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1
你局《关于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申请核定精诚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审核意见的函》(泉教财函〔2022〕10号)、《关于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核定东海校区
一、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诚学生公寓(
二、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海校区
三、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四、泉港区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宿舍楼三至七层学生宿舍(
五、泉州市财贸干校
六、学校应严格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
七、本函自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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