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4-00144
- 备注/文号:泉发改函〔2024〕1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0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仰恩大学附属中学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4-06-20 12:06
泉发改函〔2024〕137号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
仰恩大学附属中学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泉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转报仰恩大学附属中学申请调整收费标准的函》(泉教财函〔2024〕1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精神和仰恩大学附属中学的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调整仰恩大学附属中学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仰恩大学附属中学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最高15000元/生·学年。学校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下调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允许上浮。
二、仰恩大学附属中学初中学费收费标准维持11800元/生·学年不变。
三、仰恩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维持1500元/生·学年不变。
四、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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