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4-00169
    • 备注/文号:泉发改函〔2024〕17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5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晋江市荆丰中学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4-08-05 19:26

    泉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转报晋江市荆丰中学申请调整收费标准的函(泉教财函〔20242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精神和晋江市荆丰中学的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调整晋江市荆丰中学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晋江市荆丰中学的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最高10700/·学年。学校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下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允许上浮。

    二、晋江市荆丰中学高中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1200/·学年。

    三、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8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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