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4-00170
- 备注/文号:泉发改函〔2024〕17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30
泉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转报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核定东海校区综合实训楼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泉教财函〔2024〕4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海校区综合实训楼1-6层学生公寓现有设施及配套管理服务等情况,经研究,现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海校区综合实训楼1-6层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海校区综合实训楼1-6层学生公寓(6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70元/生?学年(含安装空调加收的费用70元)。
二、学校应严格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2〕299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收入应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函自2024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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