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5-00105
- 备注/文号:泉发改〔2025〕2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4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万安街道福德园骨灰存放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5-09-04 09:18
洛江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万安街道福德园收费标准的请示》(泉洛发改〔2025〕2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万安街道福德园实际,经研究,现就核定万安街道福德园骨灰存放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万安街道福德园骨灰存放收费标准为50元/格位·年(夫妻合葬同一格,第二份骨灰按50%收费)。
二、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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