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4-09-14 16:09

      为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速释放消费潜力,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9月14日,我委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明确了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明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8个领域资金使用范围与补贴标准,与省《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保持一致。二是完成省下达切块资金48491万元分配,严格遵循省上《实施方案》要求,未切块至县(区)级,按照省级分解各领域、各部门比例分解下达给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三是参照省《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细化提出我市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与职责分工要求。

      三、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泉州市发改委生态科 童欣媛 2838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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