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2-01-29 17:0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年报在泉州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五公开,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一)主动公开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2021年度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9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规范格式登记,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按照《规定》并在时限内办结。2021年,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办结17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主动公开文件纸质文档定期送交市图书馆、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做好政务公开数据季度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平台建设方面

    做好网站运维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站栏目建设,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栏目,强化专栏发布,主动报送新开设的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并及时提供调查征集分析结果。2021年度网站更新信息1137条,开展在线访谈3次、网上调查6次、民意征集11次,发布政策解读22份,收到咨询投诉建议信件15件,并及时答复群众。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和信息发布审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方案。修订完善公文信息审批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2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不够丰富形式单一;二是在公开实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强化网上热点问题舆论引导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

    (二)改进措施

    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访谈、数字化、图表图解等不同方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元化宣传渠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三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落实,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四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会等方式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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