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5-01-27 1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报告在泉州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府东路交通科研楼B栋五楼,邮编:362000,电话:0595-2298055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公开信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精准有力强化政策服务,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致力于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4年,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共发布信息123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232条,年度访问量543187人次。泉州市发改委政务微信公众号订阅数11035个,年度推送672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及时。2024年,市发改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办结信息公开申请3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各平台一源多发,多元展示我市发展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应公开信息尽公开。主动公开文件的纸质文档定期送交市图书馆、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信息格式统一、链接有效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信息内容准确性、错断链等进行监测,确保政务公开平台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审慎公开、压实责任、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原则,办公室牵头负责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本领域政务公开栏目的素材供应,指定专人对网站、新媒体信息进行维护管理。围绕市政府开展的各项评估结果,加强自查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0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5

    0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发改委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多样性、公众互动性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扎实有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全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拓展我市发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聚焦群众关切,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务公开信息作为突破口,创新政务公开举措,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民意征集的更多方式方法,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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