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_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_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索 引 号:QZ00102-3000-2022-00046
  • 备注/文号:泉发改〔2022〕1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发改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9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2-04-19 18:32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发改部门、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2229号)转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2229号)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419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274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4元、中晚籼稻129元,请各地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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